1、招标条件
受武警克拉玛依支队的委托,对武警克拉玛依支队强军网建设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武警克拉玛依支队强军网建设招标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武警克拉玛依支队强军网建设内容包括:网站基本功能,心理咨询,站内邮件系统,影视系统,建言献策,定制化模板管理等系统功能建设,同时采购服务器1台。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武警克拉玛依支队强军网建设招标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网站建设、服务器采购(1台)、网站的接入使用、网站正式使用后为期1年的网站维护服务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期限: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天(日历日)内完成网站建设等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范围具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
3.2能够需提供作为软件企业所需的资质证明。包含但不限于:软件企业认定证书、CMMI等级认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等;
3.3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技术服务能力,具有同类型项目业绩经验;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人对项目进行转包,也不得肢解所承包的项目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
4、投标报名和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 7 月 2 日至2018年 7 月 6 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 时,下午 16:00 时至 19:00 时(北京时间),过时不候。
4.2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需提供未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网上截图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已完项目)一览表(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资料),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携带所需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备核查。
4.3概不接受电话、电报、传真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7月 24 日 10:30 (北京时间),具体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克拉玛依市石化工业园团结路1号。
6、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7月24日北京时间10:30
开标地址:克拉玛依市石化工业园团结路1号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克拉玛依日报》、《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武警克拉玛依支队
联系人:陈雷
联系电话:1351994314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克拉玛依市金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克拉玛依市石化工业园团结路1号
联系人:张 琼 张佳瑞
联系电话:13999508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