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2018年07月02日 10时00分到2018年07月06日 20时00分
2.报名地点:网上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8年07月07日至2018年07月11日,每日上午10:00至
,下午至20:00
2.领取地点: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第一分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六楼)
3.招标文件费用:3000.00(元)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日10:00时-2018年7月6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CJ20180183,投标保证金70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8年7月2日-2018年7月6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昌吉市建国西路35号(州财政局楼下),行号:104885001092 账号:107648048696,不得以现金的方式和其他的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自己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2018年7月13日19:30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施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施工投标申请人不满十五家实行资格后审,当施工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及十五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若报名家数不满15家,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8、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链接,施工招标文件费3000元/份。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原西部庭州网)、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及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