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储备库的通知         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         春节期间新疆高速公路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客车免费通行         新疆铁路2018年春运方案出台 春节前加开16列乌鲁木齐至上海、成都方向旅客列车         乌鲁木齐市这些片区周三要停水   
国家信息中心|新疆电子政务|新疆发展改革
首  页 公告通知 走进新疆 发改要闻 投资新疆 经济分析 政策法规 发展规划
体制改革 扶贫工作 新疆风采 领导讲话 信息专报 民生工程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 首  页>>公告通知>>正文
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
2018-04-09 12:27   审核人:

 

 

发改法规〔2018〕4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林业局、国管局、银监会、证监会、公务员局、铁路局、民航局等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 民 银 行

中 央 组 织 部

中 央 编 办

中 央 文 明 办

科  技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国 土 资 源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水  利  部

商  务  部

卫 生 计 生 委

国  资  委

海 关 总 署

税 务 总 局

林  业  局

国  管  局

银  监  会

证  监  会

国家公务员局

国 家 铁 路 局

民  航  局

2018年3月21日

关闭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中心承办
信息服务:0991-2817997
新ICP备12001288号-4
今日访问量:
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