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要求,现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拟支持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年5月31—6月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理由,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