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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二手房买卖又出新政!6月11日起买卖资金将被监管
2018-06-02 00:05   审核人:

 

5月31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乌鲁木齐市二手房交易的房屋资金监管工作,将于2018年6月11日起全面实施,届时凡是进行二手房交易的资金,都必须进入监管银行账户,确保交易资金的安全。

  乌鲁木齐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主任孟振江介绍说,目前乌鲁木齐市存量房(即:二手房)交易呈逐年上升趋势,在交易中的各类风险也在不断凸显;而二手房交易资金的监管,则是针对在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乌鲁木齐县除外)的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全款或贷款首付资金和贷款(部分银行支持)的存入、支出均纳入监管。

  房屋买卖当事人在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时,应当从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备选名录中选择监管银行,内容包括监管内容、监管金额、付款方式等。房屋买卖完成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后,经房管部门签章,监管银行将监管资金划入卖方账户。

  孟振江说,之所以要将二手房交易的资金进行严格的监管,就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利益。2005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住建部试行房屋交易资金代收代付准监管服务模式。

  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加大交易资金监管力度。”2015年,住建部印发了《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明确在全国范围推行资金监管,“各地应建立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

  2017年初,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开始筹备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筹备工作;9月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系统测试运行,11月经专家评审,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系统测试成功,同月开始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试点工作。

  试点期间,分别与乌鲁木齐银行、新疆银行、天山农商行合作,对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流程及系统运行进行全流程测试。至今,已累计为63套4169万元交易资金提供监管服务,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业务保持零误差,较好的杜绝了买卖双方因交易资金引发的纠纷案件,促进了房地产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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