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乌鲁木齐将执行水价新规,市民的生活用水价格上涨0.6元。
11月28日,乌鲁木齐市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排水管网维护费的通知》。
《通知》提出,乌鲁木齐市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50元/立方米调整为0.95元/立方米,上调0.4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含工业、商业、服务业、特殊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50元/立方米调整为1.40元/立方米,上调0.90元/立方米。排水管网维护费由现行的0.10元/立方米调整至0.25元/立方米,上调0.15元/立方米。
由于污水处理费和排水管网维护费包含在城市供水价格中,因此,居民生活用水最终水价由现行的2.60元/立方米调整为3.20元/立方米。
同时,对领取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低保人员,每人每月将增加1.80元的水价补贴。
乌鲁木齐市发改委要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明码标价制度,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排水管网维护费调整工作稳妥推进。
附件:
乌鲁木齐市城市供水分类水价表
单位:元/立方米